暖心调解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A+ | a□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
“这些天挨家挨户做工作,这个单元的自来水管道总算可以更新了。”9月22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司法局南湖南路街道司法所所长王艳梅告诉记者。
这是一个老旧小区居民常会遇到的问题——自来水管道老化、跑水。这回破损的管道及阀门虽然位于户外,却是入户的二级管道,不属于公共维护范畴。管道要换,谁出钱成了问题。王艳梅多方协调,达成物业出资500元、单元内6户每户出资500元更新管道的调解协议。
南湖南路街道司法所辖区有大量自建房,大型商住小区少,物业公司覆盖率低。
“18个社区里16个社区都有自建房,且主要是出租房,流动人口数占实有人口数八成以上。”王艳梅说,自建房区域家庭、邻里、噪声等纠纷层出不穷。
王艳梅对此的理解是:居民在一处生活,磕磕绊绊在所难免,只要解决好问题就能让辖区保持和谐安宁。
今年夏天,有人租了一处自建房院落的过道,搞音乐烧烤直播,后因居民投诉叫停。租金交了一年,租客想退租,房东坚决不同意,纠纷到了司法所。“噪声扰民该解决,而过道是消防通道,不应作为他用,房东也有过错。”王艳梅说,经过耐心做工作,达成解除合同,房东退还1万元房租、租户将过道恢复原状的协议。
社会生活牵涉方方面面,司法所要解决的是各类矛盾纠纷。今年8月,一名职业经理人离职,向公司提出给付18天加班费共2.4万元的要求,公司并不答应。王艳梅巧用“人情”,请来公司老领导给公司管理层和这名经理人做工作,就加班费的计算基础——基本工资进行合理认定,最终公司给付1.6万元加班费,当事人满意而去。
今年3月,司法所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打造集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司法所也致力于提升人民调解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最近和王所长一同调解了一起比较复杂的劳动纠纷,学到很多技巧。”乌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街道宁苑社区政法委员马英告诉记者,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在实践中深感人民调解时间短、成本低、效果好,符合居民切实需要。
今年49岁的王艳梅工作25年以来,一直扎根南湖南路街道服务各族群众,积累了丰富调解经验。她于201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1年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希望基层司法所常年积累的调解经验能更广泛应用于居民工作和生活。”她说。
记者了解到,最近,司法所在南湖南路街道每个社区都新选聘了2名居民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调解队伍。最大化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是司法所努力的方向。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就是为群众搭建心与心的桥梁,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和谐、群众平安,我们就心安。”王艳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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