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与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09

A+  |  a

  根据2023年8月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与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受让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公告清单所列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与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家债务公司所欠金额及总计如下:新疆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欠本金金额为8245537.57元;划转利息为26746317.79元,信达孳息为428149.55元,利息合计为27174467.34元。本息合计为35420004.91元。

  新疆绿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欠本金为6152458.45元;划转利息为44087812.07元,信达孳息为415306.31元,利息合计为44503118.38。本息合计为 50655576.83元。

  新疆屯河草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欠本金为 1470226.88元;划转利息为8341771.27元,信达孳息为87177.05元,利息合计为 8428948.32。本息合计为9899175.20元。

  以上三家公司所欠本金合计为15868222.90元;划转利息合计为79175901.13元,信达孳息合计为930632.91元,利息总合计为80106534.04元。本息总合计为 95974756.94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91-231578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B座6-7层

  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3999404766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733号万科观澜景苑B1栋801室

  新疆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