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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分类: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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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萍:

  本院受理原告郭江龙诉杨萍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0109民初6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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