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化解供热纠纷 传递司法温度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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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巴英仙

  作为乌鲁木齐市域范围内集中管辖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的法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如何让供热纠纷化解在基层?

  近日,记者从该院了解到一起案件。原告乌鲁木齐某供热公司与被告新疆某服务企业签署供热合同后,原告一直按约供热,被告却未支付供热费,拖欠达24万余元。今年8月,原告将该企业起诉至法院。“来来,大家一起坐下聊聊!”最终,在该院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长达2年的纠纷不到一天时间就圆满化解。

  据悉,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该院共化解供热合同纠纷8179件。其中,7013件通过诉前调解的形式顺利化解,另外1166件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也以调解、撤诉的方式顺利结案。

  “近3年来,我院仅有7%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这意味着大部分案件都通过调解解决。”该院立案庭庭长龚子涵说,法院多方化解,为热力企业收回6197万元供热费用,协调帮助困难群众减免供热费用409万元。

  同时,该院不仅尽力化解个案纠纷,还主动排查类案线索、寻找矛盾原因。“仔细梳理同类案件后,我们发现很多矛盾纠纷发展到诉讼阶段,是由多方原因造成。”龚子涵介绍,为此该院将原因归类整理,针对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的根源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工作建议,从源头预防纠纷。

  案子办结不代表矛盾不会再生。为持续规范行业发展,该院针对已调解的热力纠纷案件积极开展回访工作,并形成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该院就诉讼中反映较为集中的供热不达标问题,回访相关供热企业,对企业的管理工作加强法律指导,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我们将继续常态化开展回访,了解当事人现状,听取其意见,做好结案后教育和引导,督促履行调解协议,防止出现反弹。”龚子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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