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将至,请收下这份出行指南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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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9月27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安全出行指南,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科学规划行程,安全文明出行。

  9月29日到10月6日,全国高速公路继续对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免费时间段是9月29日0时到10月6日24时。

  结合我区近几年同期车辆通行情况及数据分析,交警部门预测今年“双节”假期公众短途出行和中长线出游需求旺盛,探亲流与旅游流高位叠加,公路车流将迎来高峰,小型客车自驾出行的比例相对较高。预测全区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交通流量高峰时段具有以下特点:9月29日出程流量突出,车流自12时起高位运行,14时左右达到小时高峰;9月30日至10月1日,车流量中位运行;10月5日至10月6日,特别是10月6日15时至20时,将迎来返程车流高峰。

  “双节”期间,我区车流量较大路段包括乌鲁木齐至奎屯、乌鲁木齐至阜康、乌鲁木齐至巴音沟、布尔津至喀纳斯、 富蕴至可可托海、果子沟至赛里木湖、乔尔玛至巴音布鲁克、白山泉路段、星星峡路段。

  我区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双向封闭施工路段25处,单向封闭施工路段16处。新疆高速交警提示:出行前关注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等,提前规划好线路,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在收费站、出入口遇排队缓行情况,不随意变道、加塞、抢行。驶离高速时,提前变更车道,不在出口处连续变更车道、停车观望、倒车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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