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法律规定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7
A+ | a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于监护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监护困境时,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面对子女抚养权争议,要视孩子的年龄区别对待。
一、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直接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这样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哺乳的母亲患严重疾病;
2.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由男方来抚养,女方对此也同意,也是可以判给男方的,但如果这个过程中存在任何争议,那么抚养权肯定是归女方的。
二、如果孩子是2到8周岁,则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也就是说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就会判给谁,不过存在以下法定情形,会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一方。
1.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除了以上情况,法官会综合考虑以下重要条件:
经济收入
经济收入是判断抚养权的标准,但也不是全部标准,一般来说,经济收入更好的一方,尤其能够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争夺抚养权有一定优势。但如果双方的经济条件尽管有差距,但都足够抚养孩子,法院一般不会重点考虑这个因素。
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
突然改变环境可能会严重到影响孩子心理健康,所以对于离婚前与孩子相处时间较长、抚养义务更为尽心的一方会有一定的优势。
双方的工作性质是否有充裕的时间抚养孩子,如果一方的工作非常繁忙,经常要出差或者值夜班,就不适合抚养孩子。
三、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根据实践经验来看,在父母双方都愿意抚养子女的情形下,应优先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充分考虑抚养权。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李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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