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危房意外触电 “调解+司法建议”补漏洞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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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什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院石皓)8月23日,乌什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一起因在危房外意外触电导致的纠纷。

  2009年,艾某以地埋走线的方式从电线杆引线到房屋内。2015年,艾某所在村的村委会认定艾某居住的房屋为危房,后艾某搬迁,该房屋一直无人居住。今年7月6日,受降雨影响,电线裸露部分通过路边铁栏杆导电,放羊回来的海某正巧经过此处,结果海某触电受伤、3只羊当场死亡。

  海某与艾某多次沟通赔偿事宜均未果。8月,海某将艾某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什县供电公司起诉至乌什县法院。

  该案承办法官肉孜古丽·热合曼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海某认为,艾某搬走后未将房屋电源切断,供电公司也未及时注销搬迁用户电表,导致该段电路处于失管漏管状态。

  艾某及供电公司则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海某诉请的金额较大,不予认同。

  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后,肉孜古丽从情、理、法角度耐心劝解并提出建议:艾某赔偿海某损失3750元,乌什县法院向供电公司下发司法建议书,建议其排查隐患,整改问题,确保辖区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方对此均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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