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隐患 宣讲法律 化解纠纷 兵团司法行政系统基层法律服务护秋收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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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第五师83团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葡萄地里普法。 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金秋九月好“丰”光。今年9月23日(农历秋分)是第六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强化法律供给,全力保障职工群众秋收顺利开展,兵团各级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纷纷走进职工群众家里、田间地头、工厂车间,排查隐患、普及法律、化解纠纷,助力职工群众享受丰收的喜悦。
排查隐患防风险
农作物丰收了,春播夏劳的付出即将“变现”,职工群众在签订销售合同时有没有疑惑?农机具及农资购销店里有安全隐患吗?连日来,围绕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兵团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大排查,确保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8月起,第八师石河子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进圈入群”活动,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入连队(社区)职工微信群,主动发现并排查涉农纠纷隐患。
第十师一八五团司法所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作用,全面排查灌溉排水、农机租赁、劳务报酬等易发纠纷隐患。该师九十团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走访5个连队、2家合作社、5家农资店,与职工群众及农资店负责人沟通交流,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全力配合解决。
第一师五团的苹果、梨、核桃、红枣等都是名优特产,为了让它们顺利进入消费者的“果盘”,该团司法所邀请新疆皓宜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果品种植集中的连队,巡回审查果品销售合同,指导职工群众依法签订、变更合同,及时纠正不公平、不合理条款,规避相关风险。
第五师九十一团司法所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搜集近两年调处的涉农纠纷,到连队开展法治讲座,以案例加分析的方式授课。该团二连职工刘杰平说:“这堂课很接地气,我收获很大。”
第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将律师请至直播间,网上讲解民法典合同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订立合同需要哪些要件?……此类与职工群众涉农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在直播间里都能找到答案。
该师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秋收情况,将持续加强法治直播栏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普及法律重实用
买卖有疑问怎么办?经济困难的职工遇到涉农纠纷如何求助?兵团司法行政系统发挥普法宣传主力军作用,坚持“人民群众在哪里,普法宣传就做到哪里”,同时提醒职工群众防火、防诈骗,捂紧“钱袋子”。
第十师一八五团司法所联合连队法律顾问,组成涉农法律援助服务团,为秋收开展专项服务,对法律咨询、涉农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优质服务,打通法律援助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
第五师八十三团司法所走进当地葡萄收购点,张贴便民服务卡,向工人详细介绍法律援助对象及要求,普及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发放《人民调解指南》宣传单等。
第一师十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梨园,向“地老板”和务工人员送去法治宣传手册,在梨树下以案释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9月4日,第十三师红星一场司法所干警走进葡萄园种植基地,在葡萄集散点向果农、果商介绍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人民调解法的相关知识,仔细询问他们在葡萄种植、采摘、买卖等环节的法律需求,着力增强果农果商的法律意识。
调解及时得民心
秋收关键期,遇到矛盾纠纷,打官司太慢,搁着不管影响农活。对此,兵团充分发挥3000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万余名人民调解员的作用,用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开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高效快速调处化解,确保不误农时。
不久前,牧民叶某的马啃了第八师一四三团紫泥泉镇韩某家的制种玉米,俩人因为赔偿问题“杠”起来了。该团司法所立即启动“警调联动”机制,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以“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说道理,2个小时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叶某向韩某赔偿1800元后,牵回自己的马。
9月6日,第五师八十六团职工胡某等3 人拿着合同走进该团司法所,称收购商不履行合同,成熟的葡萄被“晾”在了地里。
原来胡某等人上个月将45亩特产夏黑葡萄的包园采摘销售承包给收购商刘某,并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但刘某采收三分之一后,称亏损严重不再采收。胡某等人要求其根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15000元,刘某不同意,遂产生纠纷。调解员当即开展调解,一番释法说理后,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向3人各支付3000元违约金,其余葡萄由胡某等人自行处理。
“还好有调解员,不然这么多葡萄坏地里,我们的损失更大。”胡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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