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有说法 并非天经地义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2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谢召涧 库力加那提
债务人突然去世,债权人能否以“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理由要求亲属偿还?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张某从事建筑行业,常向李某赊购钢材等物资。2019年1月,张某向李某借钱并出具借条,载明张某借李某人民币5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6个月。李某当即向张某转账。
后因生意不顺,张某一直没能偿还借款。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12月,张某因病去世。李某听闻消息后,立即找张某的儿子张某某主张债权。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于今年5月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代父还款。
9月11日,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某在继承张某遗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承办法官介绍,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限定继承,即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所留下的财产义务,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负有清偿责任。但这一责任仅以继承人所得遗产中的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对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不予限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延伸阅读 熟人借款不要“无所谓” 这五点很必要
民间借贷中比较多的是熟人借钱,而熟人借钱通常都不出具借条,或者碍于情面,写借条时不太严谨,结果导致最后撕破脸皮也拿不回钱财。这对于债权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很大的伤害,那么,借钱给熟人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第一,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表示怀疑,最好就不借,但是如果非要借的话,一定要对方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能找担保人就让对方找担保人担保,发生纠纷后,多一个担保人,就多一点收回借款的希望。
第二,借款用途要正当。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被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最好签订书面借条。现实生活中,因为是朋友、熟人、亲戚等关系,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订口头协定,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出借人诉诸法院也因无法举证而不得不撤诉或承担败诉后果。而且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第四,关于利息问题。利息问题一定要在借款合同上约定清楚,不能只是单纯的口头约定,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是无权收利息的。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禁止“砍头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后一点,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出借人应及时起诉。不要因为错过诉讼时效,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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