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驾校教练诈骗获刑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0
A+ | a□何立琦
日前,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阿某通过冒充驾校教练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最终,法院判决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22年2月至7月期间,阿某为了获取钱财,谎称自己是某驾校教练,并发放招收学员的广告,对外虚构不用考试,只要交钱就能拿到驾驶证,以“报名费”“体检费”“包过费”等名义先后诈骗麦某等25名被害人共90300元。迟迟未拿到驾驶证的麦某及其他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报警。很快,公安机关就将阿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阿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退赔部分受害人损失,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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