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该如何正确维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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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以业主欠交物业费为由,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用电梯等行为

  维权途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等政府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责令物业公司整改。造成损失的,相关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物业服务着实糟糕且长期不整改

  维权途径: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更换物业公司。入住率较高的小区应及时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在必要时表决更换物业公司,通过市场选择、竞争的手段促进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

  业主未交物业费被起诉,并被要求支付滞纳金

  维权途径:积极应诉。如因物业服务不到位暂未交纳物业费,可在答辩时陈述自己欠交物业费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如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确未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可向法院提出减少相应物业费、不支付滞纳金的意见,由法院依法审查。需注意的是,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之处,要及时拍照取证,以备应诉所需。

  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不到位

  维权途径:直接或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涉,要求改进服务;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等政府部门反映、投诉,由政府职能部门督促物业公司整改。

  家中失窃、车辆被剐蹭

  维权途径:第一时间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财产没有保管的义务,但如果物业公司存在门岗无人值守、监控损坏不及时维修等疏于管理情形导致损害发生的,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小区内行人或车辆被坠落物砸伤

  维权途径: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同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物业公司收费不规范

  维权途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费收取有监管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物业公司被更换后不搬走或不移交资料

  维权途径: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等政府部门出面协调,也可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据《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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