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案件受理中心 群众立案少跑趟子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9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我去派出所报案,民警说达不到受案标准。”9月13日,在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克拉玛依区分局案件受理中心,当地居民蔡先生前来咨询,称自己和邻居因琐事在物业微信群中发生争吵,希望警方主持公道,让对方赔礼道歉。
“这种情况的确达不到受案条件,您先别着急。”案件受理中心值班民警夏江涛立即联系蔡先生所在社区的社区警务室民警,由他联合社区一起调解这起纠纷。
自己遇到的情况是民事纠纷还是治安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经济案件?能不能报案?该去哪里报案?“一些情况下,群众难以分辨应该来公安机关还是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报案,还是应该去法院起诉,为此会反复跑趟子。”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案件受理中心负责人吕德志说。
今年5月,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创新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建立市区两级案件受理中心。中心设置案件受理岗、警务督察岗、信访接待岗,24小时有民警值守。
民警执行“报案必接、有案必受、如实登记、规范流转”,当场接报案登记、接收证据材料、出具报案回执、告知查询进展途径和举报投诉方式。
当天下午,一家公司的几名员工前来咨询如何报案。他们称,此前公司租赁2万多米钢管用于施工,施工结束后由材料员归还钢管。后来,租赁公司告知他们,归还的钢管少了十分之一,认为这些钢管处于租赁状态,应继续交租金。而公司的材料员已经请假离开。
民警告知员工,如果有证据证明材料员少还钢管属实,要进一步研判这是侵占还是盗窃,是经侦部门还是刑侦部门受案。
吕德志说,如果遇到管辖不明、涉及多个单位管辖的警情以及行刑衔接案件,案件受理中心值班民警会送法制大队审核,上报分局领导审批确定具体办案部门,彻底解决部门警种间受案立案推诿扯皮、群众来回跑路、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根治“报案难”“立案难”。
记者了解到,案件受理中心的警务督察岗、信访接待岗负责对案件受理岗接警处警工作、如实受立案工作进行督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从源头上杜绝因接警处警环节不规范而损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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