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 被法拍的房屋保住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8

A+  |  a

  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柴明山)房屋已经拍卖成交,被执行人筹集的款项姗姗来迟,被法拍的房屋该归谁所有?8月18日,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被执行人保住了房屋。

  2017年至2018年间,张某承包某运输公司的罐车、挂车等,用于运输服务,一直未支付承包费。2021年3月,某运输公司再次索要承包费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白碱滩区法院。经该院调解,张某和某运输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于2021年底支付某运输公司承包费15万元。但到期后,张某并未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义务,某运输公司向白碱滩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对张某名下的房屋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拍卖公告期间,承办法官并未放弃做张某工作,多次邀请检察官及街道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到张某家普法,为其分析利弊,希望其尽快想办法筹集案款,如果房屋被拍卖,将来再重新购置会支付更高的价钱。

  房屋竞价前一天,承办法官再次电话催促张某尽快交纳案款,张某表示正在筹集。8月16日,房屋竞拍成交。8月17日,张某将案款筹齐交至法院账户。

  司法拍卖是严肃的,拍卖成交后,法院无权撤销,除非竞买人自愿放弃,将拍卖保证金及买受款退还竞买人,张某的房屋还可以保住,承办法官决定试一试

  8月18日,承办法官将张某和竞买人约到法院,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希望竞买人考虑张某的困境,放弃竞买的房屋;张某也表示,如果竞买人放弃,愿意承担其合理损失。最终,竞买人同意放弃竞买,张某支付其损失3000元, 张某的房屋保住了。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