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有照的”开得慢 “无照的”抢着开车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卯昌喜)9月6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拉泊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乌拉泊西主线收费站检查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11时许,民警在检查中要求驾驶人钱某出示驾驶证,钱某瞬间手足无措,乘客熊某却将自己的驾驶证递给民警,恳请通融。民警要求两人下车接受检查,经一再询问,钱某承认自己无证驾驶。
原来,两人相约前往永鸿泰物流园,先是由熊某驾驶车辆,可一路上钱某抱怨熊某开车太“磨叽”,后来主动提出“你快让开,我来开”。熊某在明知钱某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由其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钱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对熊某将非营运客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