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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 3年督促补植树木万余棵

分类:新疆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王晨 宋晓玲   发布时间: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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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位于温宿县的新疆托木尔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架空中盘旋的无人机吸引了游客的注意。这架正在执行拍摄任务的无人机不是旅游观光所用,而是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官的勘查“助手”。在检察官的操作下,无人机对保护区的草原、树木、河湖、动物等进行全方位巡查,确保此前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得到有效整改。

  8月以来,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案团队结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实际,在阿克苏地区重点自然保护区、景区“回头看”,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

  阿克苏地区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建立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与文旅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多渠道、多领域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针对存在30多年的煤矸石违法堆放持续排放温室气体、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一方面积极探索绿色整改方案,引入第三方企业进行粉煤灰装运、土地平整、覆盖种植土、播种草种等,以利用促治理,在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堆放行为再次发生。

  为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壁垒,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类案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分析比对地下水资源保护相关行政机关提供的数据,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监督案件线索,督促追缴拖欠的地下水资源费6亿余元,督促安装井电双控设备5094个,实现地下水资源有效监管,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同时,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积极推行异地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等工作,用好用活生态损害赔偿金,促进生态环境修复。3年来,该地区先后建立了全疆首个检察公益林项目、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绿化基地、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保护观察点等,督促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当事人补植树木1万余棵,修复草地300余亩,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水平。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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