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8
A+ | a李法骏: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阿布拉。托乎尼亚孜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后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阿布拉。托乎尼亚孜支付案款 126582.00元;
二、向阿布拉。托乎尼亚孜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三、负担案件执行费1799.00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南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账号:6232814590001619039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玉苏甫·加巴尔:
本院受理的原告阿卜力米提·玉散诉被告玉苏甫·加巴尔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2023)新0102民初3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公 告
新疆船帆投资有限公司、热孜瓦古丽·提力瓦里地:
本院受理原告阿卜来提·图尔荪尼亚孜与被告新疆船帆投资有限公司、热孜瓦古丽·提力瓦里地合伙企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0102民初3781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阿卜来提·图尔荪尼亚孜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8日
公 告
新疆九州百川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开然·阿依甫与新疆九州百川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师劳人仲字〔2023〕277号)已结案,依法向被申请人新疆九州百川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洪杰)公告送达此案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
第十二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991-3723411
第十二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9月8日
公 告
新疆永顺鑫达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春香):
你单位职工武江红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我委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人签收仲裁裁决书,本委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米劳人仲字[2023]第296号仲裁裁决书,本仲裁裁决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处置公告
我公司现有一批报废电子设备及固定资产需公开处置, 有意者请联系张先生,联系电话:0991-2830066,监督电话:0991-2325897。
遗失公告
1、牛丰遗失工作证,证号:SM4232,现声明作废。
2、新疆玉紫艺丽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章遗失,章号:6531010036181,现声明作废。
分类公告
新疆寰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5万吨/年危废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委托新疆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寰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5万吨/年危废无害化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www.xjss.gov.cn/ssx/c106131/202309/f3269f4af22d4e5aad03e588855a5d5a.shtml。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公众。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张总,联系电话:0995-6288728。五、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新疆寰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竣工公告
新疆通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承建的乌鲁木齐市粮食储备库粮库扩建项目平房仓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该项目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等项目费用均已结清,若还有未结清的费用请于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公司或项目部审核结算,过期未清算视为自动放弃。特此公告!
联系人:0991-3366986
电 话:苏萍
新疆通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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