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一挤”没事?多坐一人也违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1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就多一个人,挤一挤没事”“孩子怎么能算多一个人呢”“多载几人少跑几趟,路途不远,不会出什么事的”,实则不然,超员是极其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切不可掉以轻心。
8月18日20时,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东绕城大队民警在甘泉堡匝道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9人。
该车驾驶人黄某交代,他和车内乘客前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务工,想着路不远,为图省事,便想着挤一挤。
黄某因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超员行为,被民警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8月23日22时许,在G30连霍高速乌奎线高新区收费站执勤点,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昌吉大队民警透过一辆7座商务车车窗,发现车里似乎多了个人,一清查,果然车内有8人。
该车驾驶人郭某称,一车人从独山子出发前往乌鲁木齐,大家都认为多载一个孩子不算超员,就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高速公路,看到民警检查时,还想着把孩子遮一下就能应付检查,不料还是被发现了。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郭某驾驶客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安排车辆转运超员人员。
8月28日18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在G7京新高速米东北收费站对一辆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超员1人,进一步检查,发现车内装载的棉被下还藏着2人。“我从乌鲁木齐拉人到阜康工地干活,觉得车大多坐几人没事,这样我少跑一趟就能多挣点钱。”该车驾驶人吴某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吴某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民警提示
车辆超员是按人数来定,而非年龄。车辆超员增加了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而且车内拥挤,乘客无法系好安全带,导致车辆刹车、转弯时,容易造成乘客在车厢内碰撞。
(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任圣浩 杜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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