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混凝土泵车险酿事故 遭举报挨罚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韩晋 何玲 发布时间:2023-08-25
A+ | a8月19日10时49分,一辆混凝土泵车在辖区G30连霍高速新医路出口处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全过程被行车记录仪记录并交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西大队处理。
举报者陈先生告诉民警,当日其驾车行驶至连霍高速乌拉泊往昌吉方向新医路出口处,准备由右转自匝道驶出时,一辆原本在第三车道直行的混凝土泵车在临近匝道口处时突然超越第四车道行驶的车辆,向右急变道至匝道内,逼停了第四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径直驶入匝道,在后方扬起了大量灰尘,陈先生在后方紧急刹车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民警立即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确定了混凝土泵车的违法行为后,将该车驾驶人约谈至大队处理。驾驶人郭某表示,当时自己想要从新医路匝道口驶出,原本想着临近出口时再变道,结果一时分心,在即将错过匝道才反应过来,所以未提前观察道路通行情况便向右急变道。 郭某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郭某表示,经过交警教育并看了视频后,才意识到当时自己急变道行为的严重性,如果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责任编辑 王筱玮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