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化纠纷 当场履行促和谐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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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阜康讯(通讯员 马旭)“感谢法官,不仅帮我讨回欠款,还帮忙挽回了兄弟情谊。”8月18日,李某某感激地向阜康市人民法院滋泥泉子人民法庭法官说。

  李某某与刘某是多年好友。2020年,刘某承包了工程项目后,多次从李某某经营的砂石料场购买砂石料,其间,拖欠货款4600元。李某某数次暗示刘某还款,刘某却置之不理。李某某向滋泥泉子人民法庭求助。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争议标的较小,法律关系也较为清楚,于是决定调解。

  调解过程中,刘某认可欠款事实,但对欠款数额有不同意见,法官组织二人逐一核对各类票据、收条等,算出刘某欠款数额确为4600。之后,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解决问题。得知刘某存在工程款未收回的实际困难,李某某主动提出还4000元即可,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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