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3
A+ | a近日,叶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涉案人员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及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干部90余人,参加了一起公开开庭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沉浸式”地接受了一次现场廉政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并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一人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应予数罪并罚。
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对被告人进行当庭讯问,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案件的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充分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声泪俱下,当庭认罪悔罪,“走到今天这一步,根本原因是我在平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放松了自我管理,理想信念丧失、忘记初心使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自己敛财的工具。我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培养,我的行为给家人、给单位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近五个小时的庭审,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到了被告人从一名国家干部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滑入腐败深渊的全过程。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现场旁听案件庭审,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思想上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警醒,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近年来,叶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作用,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课堂,用鲜活的反面教材,敲响警示钟,切实发挥了以案释法、以案释纪的作用,更好发挥审判机关在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的司法职能,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法治效果。
责任编辑 周妤羲 王筱玮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 街道帮9家酒店和28家企业“建群” 平台搭起来 生意做起来
- 新疆多项体验入选全国文旅新玩法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