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中缝
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3
A+ | a公 告
新疆傲映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董守永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乌经(头)劳人仲字〔2023〕第7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 10月 19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庭(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路107号北大科技园)审理此案,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此案。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致歉信
本人陈运香,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学习到相关法律法规,非常后悔做这件事情,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通过官方报刊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以后不会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规守纪。特此道歉!
致歉人:陈运香
2023年8月23日
清理应付账款的公告
我单位在清理长期挂账的应付款时,发现有部分单位及个人无法取得联系,为了使相关单位及个人及时了解并行使权力,特发此公告,请列表内的相关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及个人于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与我单位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如未能在2023年9月22日前主动联系我单位,我单位将上报上级单位做相应处理。
应付款挂账列表:
1.阿瓦提县天宏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挂账金额40000元。
2.新疆川源热力实业公司,挂账45000元。
3.四川川北数码港新疆公司挂账100002.7元。
4.杨春燕,挂账金额20000.22元。
5.何少平,挂账金额5323元。
6.乌鲁木齐市南城商贸部,挂账金额1575.16元。
联系人:杨春燕
联系电话:18909927500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中路228号
阿瓦提县驻乌鲁木齐办事处
2023年8月23日
遗失公告
1、则巴努尔·库尔班遗失出生医学证,证号:Q650151555,出生时间:2017年5月7日,出生地点:泽普县人民医院,先声明作废。
2、亚合江·阿卜杜凯尤木遗失出生医学证,证号:U650104305,出生时间:2020年7月10日,出生地点:泽普县人民医院,先声明作废。
清算公告
伊犁兰天啤酒原料有限公司2023年6月9日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张江德、任维芳、张娟娟组成,委托新疆瑞保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晴、新疆新伊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盈潮办理清算相关事宜,请有关债权人于第一次公告见报之日(2023年7月10日)起45天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709990727、13779538330
联系人:李盈潮、张鹤
联系地址:新疆伊宁市阿合买提江湖南路伊美蓝湾新疆新伊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835000
伊犁兰天啤酒原料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8月23日
海宝:
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克斯县支行与被告海宝、马雨涵、特克斯县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4027民初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周志丹、张立成:
本院受理的(2023)新40民初 85号原告新疆金伯格装饰装修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志丹、张立成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周志丹立即支付出资款 5,700,000元;2、判令张立成立即支付出资款 4,300,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十一号法庭开庭。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2023年8月23日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托布中心君宜畜牧专业合作社、赵天祥: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爱新舍里镇宏强农机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托布中心君宜畜牧专业合作社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醒书、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及听证通知书。起诉要点:请求依法追加赵天祥等27位合作社成员为本案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 17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一号法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3日
标签:
最新更新
- 天山观察丨树葬、花坛葬、草坪葬 生态安葬渐成新风尚
- 亲子同休不负春光!新疆这波春假“大礼包”诚意满满
- 乌鲁木齐公园赏春图鉴出炉!从4月到6月,快规划你的“赏花之旅”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坚决拥护党中央对马兴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 陈小江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沙卡利耶夫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