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侬我侬七夕节 有“甜”也要有“法”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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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七夕节(又名乞巧节、女儿节),在这个浪漫的日子里,恋人们都在享受爱情,小编给大家送上一“人间清醒”剂:爱情虽美,但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网友见面遇“照骗” 索要赔偿触刑律

  女子赵美美(化名)与男子钱多多(化名)相识于某社交APP,长时间的热聊使两人都有了心动的感觉,期待相见的那一刻。然而,现实却给了两人迎头一击。

  二人见面后,钱多多发现赵美美给自己看的照片都是假的。觉得自己被赵美美坑了,钱多多试图利用赵美美的隐私索要财物。

  钱多多的行为会受到什么惩罚?

  释法

  钱多多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恋爱时送出的礼物 分手后难要回

  恋爱期间,钱多多定制了一条全钻手环,放在用数百张百元大钞铺满的红包礼盒中送给赵美美。赵美美激动不已,立即拍照发了朋友圈。她的这一举动引起钱多多的不满。

  钱多多认为,恋爱送礼无可厚非,但惊动朋友圈大可不必。赵美美却坚持恩爱就要“秀”给全世界看。二人为此争吵不休,最后选择分手。

  分手后,钱多多要求赵美美返还钻石手环和红包。那么,钱多多的要求能否获支持?

  释法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给对方消费,一般属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如520元、1314元的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

  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而发生、远超个人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法官通常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长短、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作出是否应予返还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前送一半房屋产权 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撤销

  分手后,钱多多后悔不已,经不断示好,总算挽回赵美美的芳心。慢慢地,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

  钱多多的父母出资为其购置了一套婚房。为顺利“抱得美人归”,钱多多与赵美美签下婚前协议,将该房屋的一半产权赠与赵美美。赵美美一定能成为该房屋的共有人吗?

  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法院可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在之前的审判实践中,若约定夫妻一方将个人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一方一般情况下有权撤销赠与。如果仅为部分份额赠与,一般认为属于夫妻财产约定,不能任意撤销。

  但新司法解释增加“或共有”这一内容,意味着若仅为部分份额的赠与亦有可能被撤销,扩大了财产赠与可撤销的范围。因此,如果恋爱对象婚前签协议作出房屋赠与意思表示,在一定条件下此种赠与亦有可能撤销。如双方想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可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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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法律问题你应该了解

  “壁咚”有风险?

  “壁咚”这招在电视剧、电影中可谓撩妹必备技能,但在现实生活中,用此“高招”需谨慎,不然很有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对“性骚扰”的行为也有明确定义: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巧克力和玫瑰花未如期送达怎么办?

  七夕节,巧克力和玫瑰花怎么能少,但是,店家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履约,或者不能如期到达,怎么办?

  店家的行为构成违约,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要求店家赔偿以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若买到的巧克力过期或者包装上没有原料成分说明,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要求赔偿损失。

  分手时可以索要“分手费”?

  当爱情走到尽头,不是所有人都能好聚好散,有些人会向对方索要“分手费”。那么,“分手费”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因索要“分手费”向法院起诉,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分手费”有违公序良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使用威胁、要挟、恐吓等手段索要“分手费”,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索要方应及时报警。

  综合《云南法制报》、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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