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培训规范检察建议宣告、公告制度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15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8月8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专题培训,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宣告、公告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内容进行解读学习。

  检察建议是促进标本兼治、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方式。为强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制发检察建议效力、效果,自治区检察院制定《规定》,并在今年5月19日经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培训中,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秋丽以《准确理解和规范适用<关于检察建议宣告、公告的规定>》为题,从全面掌握背景定位、准确理解主要内容、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三个方面,对《规定》进行全面解读。让检察人员知道《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的同时,进一步掌握“为什么”,了解条文背后蕴含的政策法理,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铁实指出,落实检察建议宣告、公告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建议监督办案工作机制、改善监督执法司法环境、确保检察建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的硬措施。全疆检察机关要强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中的作用。要学深学透宣告、公告制度,加快建成检察建议宣告厅,尽快组织一批高质量、适宜观摩示范的宣告案件,确保该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此次培训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各分州市检察院、县级检察院及各派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业务条线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