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观摩找差距 交流学习强本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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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阿勒泰讯(通讯员 路小蕾)7月27日至28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在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志愿服务+不起诉”现场观摩会。

  7月27日上午,阿勒泰地区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检察人员前往福海县社工中心观摩,了解福海县检察院“社会志愿服务+不起诉”工作开展情况。

  自2022年9月起,福海县检察院依托“乌伦古经验”,积极探索“酌定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引导涉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将志愿服务表现纳入认罪悔罪考察范围,作为酌定不起诉的参考因素。

  该院与福海县社工中心签署《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志愿服务考察工作办法(试行)》,对社会志愿服务的适用范围、服务时长、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截至今年7月,该院已引导36名涉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超过1440 小时,取得良好成效。

  当天下午,检察人员就“社会志愿服务+不起诉”工作的探索发展进行讨论。

  7月28日,在吉木乃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参加了该县“社会志愿服务+不起诉考察站”揭牌仪式,参观学习吉木乃县检察院依托社区开展被不起诉人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参加此次观摩会的检察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在高质效办案的同时,要积极促进矛盾化解和诉源治理,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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