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害人害己 罚款拘留一起来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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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驾驶人必须经过正规驾校培训,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通过驾考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车上路,但仍有个别交通参与者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无证驾车上路。

  “怎么还是你?这都第四次无证驾驶了,处罚的钱,还有被拘留的时间,都够你考个驾照了!”7月19日,伽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对违法驾驶人史某说。

  当天,民警在伽师县和夏阿瓦提乡路段执勤,例行检查一辆面包车时,发现驾驶人竟是“熟人”史某。原来,史某分别于2021年1月、2022年5月以及今年1月因无证驾驶被查处过3次,此次是第四次无证驾驶被查。

  民警严厉批评教育了史某,再次告知其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史某多次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

  7月20日12时50分,拜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建设路水利局家属院门前路段设点执勤时,发现小轿车驾驶人尹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核查,民警发现尹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车辆也逾期未检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尹某作出罚款1700元、暂扣违法车辆的处罚。

  谁知,距离第一次无证驾驶被查获仅5天,7月25日17时,尹某在解放路温州城门前路段再次因无证驾驶被民警查获。

  民警批评教育了尹某,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尹某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违法车辆的处罚。

  7月30日9时10分,奇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文昌街华麦新粮门前路段有人驾车在路上走走停停,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

  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辆小轿车正沿文昌街缓慢行驶,民警拦停该车并对驾驶人昌某进行检查。

  检查中,昌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但其谎称自己有驾驶证。经核查,民警发现昌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最终,昌某承认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交代,已经在驾校报名,正处在学习阶段。民警批评教育了昌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昌某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违法车辆的处罚。

  (记者 韩晋 李进福 通讯员 高坤 伍毅 钮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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