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争议 法官上门促调解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02
A+ | a本报青河讯(通讯员 郭玉花)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2年8月30日,68岁的青河县居民王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查干郭勒乡某一交叉路口时,因操作不当,撞上骑乘电动车的加某,加某被拖行1米多远,腿部受伤入院治疗多日。
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之后,加某就经济赔偿多次与王某协商,但王某及其家属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青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王某、加某系同村村民,王某因罹患重病,生活拮据,一直靠其弟扶养,加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远远超出其承受能力。
本着村民和睦、社会和谐原则,承办法官多次上门调解,疏导双方情绪,分析利弊得失。最终,王某的弟弟当场给付加某3000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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