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涉多起诉讼 检察院督促履职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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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侯颖)“你公司与服务的小区业主因欠交物业费问题产生多起诉讼,经审查,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物业费的收取及物业服务质量上……”7月26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见到这份检察建议书。

  7月初,乌市头屯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某物业公司先后与7名业主产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经调查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存在小区内体育场没有开放,居民休闲健身受影响;小区内积雪未及时清扫,存在安全隐患;公共区域被业主私自占有;楼道感应灯损坏无人修理;绿化差等问题。

  乌市头屯河区检察院主动发挥检察职能,针对辖区物业管理的突出问题,向某物业公司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送达。

  检察建议书提示:通过诉讼程序追缴物业费,不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还不利于社会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因此,减少各方不必要的诉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面对问题并逐步加以解决,是处理该类纠纷的最好办法。

  该院建议某物业公司在业主微信群或以其他方式与居民沟通,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对具有代表性的合理诉求及时处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物业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使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某物业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将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机制。

  “检察建议书反映的事实客观、准确,建议内容具体、详实,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不仅有利于体现检察建议的刚性,也有利于加强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度,尽快将检察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举措。” 受邀参加宣告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艾忠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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