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不辞辛苦,3年化解土地纠纷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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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托里县检察院检察官实地回访。 受访单位供图
□蒋展展 加合普江·木合太
“感谢李检察官,您为了帮我们解决好这件事,前前后后跑了3年,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才好……”6月7日下午,在托里县多拉特乡政府会议室,多拉特乡乎吉尔台村村委会主任玛尔哈巴提·阿依山紧紧握着托里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伟海的手说。
2016年8月,多拉特乡吉也克村村民努某某以乎吉尔台村村委会侵犯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纠纷为由,向托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4月24日,托里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行政判决,努某某胜诉。乎吉尔台村村委会不服人民法院判决,但因各种原因未提出上诉和再审。
“我们村委会一直将涉案400亩地的承包费用于补助8户贫困户,法院判决后,我们和努某某一直在这400亩地的权属和承包费归属上纠缠不断。为保证该土地的正常种植,经多拉特乡政府调解,让承包该400亩地的老板将承包费先交乡草原站保管,等双方争议解决后再支付。”托里县委宣传部驻乎吉尔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胡阿提说道。
2020年3月,乎吉尔台村村委会向托里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因本案未经人民法院再审,不符合监督条件。
乎吉尔台村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向托里县人大常委会反馈该400亩地的涉诉信息,托里县人大常委会将此案交办于托里县检察院。
托里县检察院依法开展了相关调查、调解,联合托里县国土资源局草原站多次赴争议土地现场勘查,确认土地权属,调取相关证据,发现该案中涉争议的400亩土地存在3份林权证和2份草原使用证,草原使用证上有明显人为涂改痕迹。托里县检察院向托里县国土资源局草原站制发3份检察建议书。
托里县国土资源局草原站站长叶尔波拉提说:“收到检察建议后,我站单位迅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该400亩土地进行GPS卫星定位,通过套图确认该土地属于托里县多拉特乡乎吉尔台村区域,因多种原因未及时变更该土地性质,并向托里县检察院出具《关于认定无效草原使用权证的说明》,对努某某持有的草原使用证做无效认定。”
托里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决定向托里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托里县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裁定再审。
“再审期间,我多次通过电话、约见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反复沟通,经协调后确定于2023年6月7日对双方面对面调解。”李伟海说。
6月7日,李伟海公开出示该案证据,并调取新证据进一步明确案件事实,耐心释法说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确认该400亩土地属于乎吉尔台村村委会所有,乎吉尔台村村委会给努某某补偿1万元现金,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托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马永强说:“近年来,托里县检察院践行人民至上,为民司法理念,加大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用心用情依法监督,解决‘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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