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人民检察院 以调研为契机高效履职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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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许耀允)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孟栓一行前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调研,以查阅卷宗、登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与案件承办人谈话等方式,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3月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落实、运用情况。

  天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王新钢针对调研内容逐项汇报。《评价指标》下发后,该院立即召开院党组和中层专题学习研讨会,就主要评价指标逐项学习研讨,要求各业务部门充分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并结合《评价指标》对部门年初制定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调研组强调,要充分、科学地利用《评价指标》指导工作,注重指标之间的协调性、关联性,履行好各项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天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向更高履职要求靠近,为平安首府、法治首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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