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样照搬素材 剪辑自然出“同款” “剪映”APP诉同行侵权获赔20万元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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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重庆市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获取使用贴纸、特效、模板等数据集合的侵权案件,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共20万元。

  原告“剪映” APP 的运营方向用户提供短视频模板、贴纸、特效等素材,并将用户利用上述素材自行剪辑并创作的短视频再次传播。

  被告运营的“剪同款” APP提供与原告“剪映” APP 项下“剪同款”模块相同的服务。经比对,被告为用户提供的数据资源有很多与原告完全一致。

  原告认为,双方系短视频剪辑平台的竞争者,被告持续大量搬运原告“剪映” APP 贴纸、特效、模板等素材,并在“剪同款” APP 上展现与传播,直接替代原告“剪映” APP 向用户提供服务,由此攫取本属于原告的市场份额,削减原告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辩称,“剪同款”APP从功能实现水平、使用场景、宣传推广程度、企业经营规模、产品更新周期等经营指标上都无法与“剪映” APP具有同一竞争水平,不会削减“剪映” APP竞争优势。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运营的应用程序中的数据资源有许多部分与原告的基本相同。在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剪同款”APP相同或相似的短视频素材有合理来源的情形下,可以推定被告未经许可获取并使用了“剪映”APP中的短视频模板、贴纸、特效等素材并通过“剪同款”APP向公众提供。如不制止,原告的利益将会受到实质性损害。同时,被诉侵权行为不是被告实现经营目的的必要手段,破坏了短视频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据7月11日《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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