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巧化心结 多年怨言一朝解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0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
“我只有女儿了!”7月4日,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室,王某低着头嘶吼道,“你要是带走她,我就跳楼!”他的语气不甘又愤怒。
王某激烈的反应出乎了迎宾路派出所副所长王耀江的预料。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前一日,王某的前妻赵某从外地来乌市。此行,赵某有2个目的,一是了解随父生活的女儿的学习情况,二是希望趁放假带5年未见的女儿外出旅游。可当满腔热情的赵某敲开王某家的房门时,迎接她的却是冷漠和争执。
“他说我不配见孩子,说我跟他离婚的时候就该想到有今天。”赵某对记者说。5年前,她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导致婚姻破裂,离婚时,王某以孩子健康成长为由,苦苦哀求其再三思虑。但心灰意冷的赵某已下定决心,果断离婚。这让王某怀恨在心。“他现在见到我很抗拒,像仇人一样。”赵某说。
“我就是不想让她看孩子!”王某在调解时说。他认为自己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前妻的探望:离婚后,不满8岁的女儿亟待照顾,他边工作边照顾家,十分辛苦。王某将生活的疲累变成对前妻的不满和怨恨。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后,他带女儿远离家乡来乌市务工,“让她求之不得,思念成疾。”王某说。
“这都可以理解。”7月6日,回忆起这次印象深刻的调解过程,有着数十年调解经验的王耀江坦言。调解中,尽管双方分歧较大,但从情理而言,双方观点本无可非议。
“遇到这种纠纷,解开双方的心结是关键。”王耀江说。彼时,了解前因后果的他以为掌握了两人心里的疙瘩,便想以常用的“背靠背”调解法做通双方工作。
可行不通。
赵某并不打算让步。她思女心切,千里迢迢赶来就想与女儿重新建立亲密关系,且从法律规定上说,她本就享有探望权。
王某则更加激动。面对民警的劝导,他发出了本文开头的那段嘶吼。王耀江见王某语气仍如此强硬,他站起身,为王某倒上一杯水,温言劝其慢慢说。“我是快50岁的人了。”王某的态度渐渐软化下来,其实,王某对前妻的怨恨已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消散,可年龄越大,他便越有危机感,“女儿要给我养老的,她带走不还我怎么办?”王某说。
原来,这才是他的心结。
见王某终于吐露心声,王耀江连忙找来他的女儿,征询其意见。
“我想跟妈妈出去走一走。——那是我妈啊!”13岁的女孩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但我不会不管我爸的,他的辛苦我看得见。”她说。
“你知道女儿多懂事吗?”王耀江向王某转述了女孩的想法,又向其释法析理:“你怕什么呢?抚养权归属在你这。”同时,协调赵某缩短了外出旅游的时间。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同意赵某带女儿外出旅游半个月。
7月5日,在王某的陪同下,赵某与女儿为王耀江送来了一面锦旗。
“多亏了民警调解。我们商量好了,以后常来往。”赵某拉着女儿的手,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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