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司法保障新发展 ——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通讯员 周妤羲 发布时间:2023-07-06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在院党组和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锻造过硬党员队伍为目标,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以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打造“四个合格”党员队伍为载体,立足司法为民,高质量严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落实党建带队建,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进一步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有效助推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建+法治教育”,做到依法治理好
该院坚持法治教育不放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支部的首要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线上+线下”常态化学法机制,将《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国检察网络学院》等线上学习平台作为检察干部的“必选动作”,将《宪法》《民法典》《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16部法律法规及条例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一规划两纲要”,在工作群每日转发“学法一条款”,将每周五定为“学法日”,按时参加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的“法治讲堂·逢九开讲”及县依法治理办公室牵头举办的“法治半月谈”活动,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治教育测试。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及检察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切实做到了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积极树立法治思维、锻炼过硬本领、锻造优良作风。

“党建+为民司法”,做到凝聚人心好
该院坚持以解决民生需求为工作切入点,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和“党旗映天山”主题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积极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等内容,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扣群众需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切实履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义务,指派业务能力强,有丰富经验的检察官到伽师县各个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了解校园情况和学生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讲,普及法律常识;同时利用开展“包联访”工作契机,深入村社区、农户家中开展法律宣讲、政策解读及解决困难诉求,通过融情走访、帮困纾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宜,不但提高了群众参与检察工作及自我维权的能力,更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聚焦民生诉求,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等平台职能作用,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把“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的硬要求坚决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最大限度做好涉法涉讼矛盾化解工作;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的切入点,主动对有因案增贫、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可能的等需要救助的对象提供国家司法救助,切实解决群众燃眉之急,把检察服务触角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

“党建+志愿服务”,做到文明创建好
该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努力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全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前发展,法律监督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双促进、双提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通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建“学习型机关”、强化思想道德教育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了全体检察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章守纪观念。广泛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学雷锋活动服务小组和网络志愿者队伍,利用“3.5学雷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6.26”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法律志愿服务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法律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活动,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着力提高法治观念和自我发展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教育引党员干部树立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文明、整洁、优美的机关环境和文明氛围。通过发放“十个严禁”提醒卡、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检察人员执法办公文明行为更加规范,文明意识更加牢固,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已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党建+品牌引领”,做到推动发展好
该院始终坚持把实践服务作为党建工作的“注脚”写实,围绕党组中心工作部署,找准党建同业务融合最佳结合点有效释放党建效能。创建党建文化品牌,结合检察实际和地域特色,注重在检察形式、内容等方面创新,因地制宜打造办公区域法治文化,建立爱国主义教育、法治之窗、检察荣誉墙、“守未”工作室、党员思想教育基地、法治思想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廉政文化教育长廊、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角、法治文化长廊等教育基地,并在此基础上成功申报“守正先锋•伽检蓝”党建品牌,不断推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2021年荣获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能动履职,强化与工商联的联系协作机制,全面推开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坚持将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的宣传力度和依法打击力度,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相关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行政单位整改,促进诉源治理、系统治理。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能动履职,用好刑事和公益诉讼两手,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保护力度,真正做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发挥检察职能,助力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惩治群众关切的犯罪活动,持续深入整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积极参加自治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安全生产犯罪,大力开展整治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护蕾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提高检察质效,与应急管理局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配合工作意见》,以法治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化、常态化。

“党建+组织建设”,做到堡垒作用好
该院加大党支部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管理,为支部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进一步完善党建阵地。不断更新丰富党员思想教育基地、红色图书室、健身房、法治文化长廊,通过展示检察官风采、荣誉墙、宪法墙、廉政文化为一体的红色党建文化,营造随处可见的正能量,形象、直观、立体地展现党建主题,以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方式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向上、奋发有为。
开展丰富多样的支部活动。通过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宪法宣誓、“双报到”、民族团结一家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结合“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常态化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在职党员挂牌上岗、评选党员先锋岗等机制,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党员履职尽责,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常态化开展“惠检暖检爱检”活动,定期组织检察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不断提高单位食堂饮食质量和伙食标准,为检察干部营造较为舒适的工作环境;同时以谈心谈话、组织慰问等暖心活动为抓手,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解决后顾之忧,共同构筑党支部+家庭携手关爱干部的保障体系。
下一步,伽师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活动和深化机关“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积极开展党员队伍“三学三比三亮”争当先锋活动,让党建工作大有可为,让党员干部大有作为,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多形式、多渠道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充分激发检察干部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的奋斗精神,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抓住重点任务,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伽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 李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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