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公安局民警救助受伤苇鳽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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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拜城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董彦良 通讯员 孔超)近日,拜城县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接到便民警务站民警报警称,在巡逻途中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需要救助。接警后,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很快赶到现场,看到小鸟因受伤无法正常飞行。

  民警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比图》,仔细辨认后,确定这只小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苇鳽。

  小苇鳽左翅下方受伤,其它部位未见明显伤痕,民警随即对受伤部位进行消毒、包扎处理。经过民警精心照顾,小苇鳽恢复健康,目前已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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