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铆足干劲再加压 精准发力促提升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绰瓦克·乌拉尔别克 发布时间:2023-06-26
A+ | a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今年以来,青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院庭长“关键少数”的业务骨干作用,形成党组主抓、一把手负责、各审判管理主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谋划、组织协调、有序攻坚、形成合力,构建“全方位”的审判管理体系,统筹抓好各项审判管理制度的落实,以三个深化推动青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深化权责清单管控在上级法院的指导目标结案率上自我加压,将均衡结案目标任务细化到每一个月、分解落实到每个业务庭室,以“跳起来摘桃子”的进取姿态激发内生动力。院庭长通过常态化办案、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四类案件”监管、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等方式,加强微观把关和宏观指导。
该院上半年院庭长结案占比87.41%,院领导办案最多达97件。坚持每月通报本院各法官结案情况,每季度考核月每日晨会通报,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深化每周预警管控以绩效考核体系为指挥棒,每日通报绩效指标情况,每月根据本院审判实际提出具体阶段性小目标,动态制定审判质效重点指标任务,合理统筹规划。坚持审限预警,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对审限不足15天案件每周五预警,审限不足1周案件每日提醒,发布审限预警通知10期,“点对点”提醒、督促限期内结案,对管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预警提示、电话提醒、跟进督办的递进流程,细化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该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无超三分之二审限和超法定审结未结案件。深化未结清零管控做好审判管理工作预判和风险化解。采用“日查周核月分析”的核查方法,强化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监测,推行“审管办跟踪+主要领导督办”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精准有效施策,督促制度落实,实现目标管理。对6个月至1年及1年以上未结案件按分类由主要领导包案督办,对审限期超过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建立清结台账,截至目前督办结案12件,6个月至1年未结案件由13件降至1件,1年以上未结案件已清零。促使法官树牢审限意识、程序意识,有效控制增量、消化存量。
责任编辑 马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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