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纠纷 耐心调解促履行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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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阿勒泰讯(通讯员 阿依江)6月12日,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履行了全部赔偿款。

  2018年1月18日,沙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与马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马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沙某负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马某住院期间,沙某支付8万元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2022年4月,马某将沙某诉至青河县法院。

  青河县法院审理后,于今年3月依法作出判决:沙某赔偿马某20万余元。马某不服判决,上诉至阿勒泰地区中院。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本着司法为民理念,加大调解力度。起初,马某、沙某互不相让,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阿勒泰地区中院组织善做群众工作的法官,摆事实、讲道理、说难处,渐渐地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所缓和,但对赔偿金额仍存在较大分歧。

  6月12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当事人调解。马某坚持沙某应赔偿其各项损失40万余元,沙某则认为自己虽然承担主要责任,但马某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无力承受。鉴于此,承办法官释明事故责任比例、赔偿数额等,讲清交通事故损失的计算方式和赔偿依据。

  最终,马某、沙某达成调解协议,沙某支付马某赔偿金21.5万元,马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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