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零容忍! 叶城县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张成 发布时间:2023-06-21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叶城县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正处于家暴危险的受害人撑起一把法治的“保护伞”,也为因家暴而离婚的家庭提供和好的保障。
家住柯克亚乡的热某和阿某于2012年11月1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前期双方相处和谐,家庭和睦。热某生育次子后,阿某喝酒后在言语上时常辱骂、侮辱并动手殴打热某。热某为了两个孩子多次原谅阿某对其辱骂、殴打的行为,但阿某一直未改正。热某遂向叶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到申请后,叶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第一时间向热某了解情况,并核实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热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叶城县人民法院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联合乡领导、村干部及双方长辈,对离婚诉讼进行调解,热某及阿某都认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双方同意和好,但是热某担心阿某再次对其实施家暴。叶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对阿某进行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内容是禁止阿某对热某实施辱骂、侮辱及家庭暴力等行为,与此同时,还将此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阿某居住地妇联、司法所、村委会以及派出所,分别向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通报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情况,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履行职能,共同救助和保护热某的安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彻底打消了热某的顾虑,同意回家和阿某继续生活。
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法官一直关注跟踪热某的情况,了解到自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阿某再也没有对阿某实施家暴,且阿某对以往行为后悔不已,态度也大为好转,双方已经和好,现生活和睦。叶城县人民法院还将继续跟踪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情况。
今后,叶城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快速立案、审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社区、村委会等部分的沟通协调,真正做到对施暴者扎紧“紧箍咒”,为受害者提供司法“护身符”。
责任编辑 李济良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 街道帮9家酒店和28家企业“建群” 平台搭起来 生意做起来
- 新疆多项体验入选全国文旅新玩法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