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奔赴千里打破执行僵局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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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周妤羲 通讯员 王成明

  “被执行人在河北省邯郸市有商铺!”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得到消息,被执行人彭某在邯郸市有可供执行财产,该院立即派出两名执行法官奔赴邯郸市调查。

  2018年8月8日,曹某以不当得利纠纷将彭某和新疆某板业公司诉至岳普湖县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彭某和新疆某板业公司向曹某返还投资款3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9762元。彭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3月2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彭某申请再审,2021年5月19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

  2020年3月9日,曹某向岳普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经申请人曹某同意,法院依法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日前,岳普湖县法院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彭某现身河北,连夜启程,奔赴千里,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彭某。

  经过4天调查,执行法官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彭某在邯郸市邯山区、永年区各有一套商铺,并且永年区的商铺没有抵押、手续齐全。执行法官当即查封了该商铺,并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查封裁定、评估拍卖裁定,现该商铺已挂网拍卖。

  一起历时5年的“骨头案”顺利打破执行僵局。

  近年来,岳普湖县法院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在查人找物、财产保全、司法拍卖等工作上通力协作,以实际行动将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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