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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9版 汽车周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3
A+ | a关于交通建设管理局对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
相关审计工作的公告
新疆广鑫胜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兹有你公司承接的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配套房建工程MHFJ-1标段,审计单位已完成该项目的审计工作,请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办理工程结算审计事宜。如你单位未按时到场,后果自负。联系人:崔洁,联系电话:1399996808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交通建设管理局
2023年6月13日
努尔艾力·阿卜杜赛力木:
本院受理原告阿卜杜杰力力·伊米提与被告努尔艾力·阿卜杜赛力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0102民初2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或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3日
木合塔尔·努尔(身份证号为:6530211987****1118):
本院受理(2023)新0102民初2350号原告和田古代旗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木合塔尔·努尔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须知、风险提示等。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自发送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本院11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3日
姚绍丽:
申请人新疆润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姚绍丽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于2023年2月7日作出的(2022)新乌诚信内证字第11127号执行证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新疆润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现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因你暂时无法联系,故依法公告向你送达:1、案号为(2023)新0109执恢399号恢复执行通知书;2、案号为(2023)新0109执恢3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姚绍丽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账户存款95781.8元,同时被执行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号为(2023)新0109执恢3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评估拍卖你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东三巷302号塞纳左岸住宅小区6号楼4单元903 室,不动产权证号: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11371号),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交纳案款94464.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执行费1317元。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3日
核 债 通 知
债务人:张著兰,女,公民身份号码:650105196601150721。
债务人与债权人乌鲁木齐金业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典当合同》、《不动产典当抵押合同》,借款人有“自愿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承诺。以上合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为(2021)新乌法诺证经字第16288号。现债权人依据在我处办理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请求执行:截止2023年6月8日尚欠:借款本金20万元,综合费67667元,本息合计人民币267667元。还要求被执行人偿还自2023年6月9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期间按上述计算方式计算本金及利息。
根据司发通(200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向你方核实前述债务归还情况及数额是否正确属实,有无疑义。如有疑义,请见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本公证处并附相关书面证据。如超过5日未向本处提出疑义或虽提出疑义却未能提交相反证据,将被视为对前述债务的履行情况及履行义务的认可,我处将根据申请签发执行证书。特此通知!
法诺公证处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25号通宝大厦三楼308室
联系人:王东
电话:0991-2821875、13079990070乌鲁木齐市法诺公证
2023年6月13日
遗失公告
1、叶城县佰西热克乡人民政府2020年10月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据(三联)0120951到0120975号一本票据,2022年7月非收入一般缴款书595318526号(1份)票据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2、泽普县公安局波斯喀木派出所民警阿迪力江·阿布来提(65312419870315461X)的警官证丢失。警官证号:168619 特此声明。
分类公告
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硅氧烷及下游深加工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请公众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11358。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新疆合盛硅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疆电外送”第一通道多能互补项目250万千瓦新能源配套500千伏兵红电厂升压站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我公司委托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疆电外送”第一通道多能互补项目250万千瓦新能源配套500千伏兵红电厂升压站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现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一、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https://www.hami0902.cn/article/detail-2698.html。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三、联系人:魏工,电话:18599188844 邮箱:1009572150@qq.com。四、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哈密大南湖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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