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时找到肇事车辆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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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艾尼·卡吾力)深夜的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红色半挂货车,车头处有明显的碰撞痕迹,这引起民警的注意。

  6月1日1时30分,巡逻至G30连霍高速九鼎路段的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拉泊大队民警,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立即上前做好防护措施,询问驾驶人艾某具体情况。

  艾某表示,其驾车行驶至此处时,左侧车道的另一辆半挂车突然强行变道,剐蹭到他的车辆后,未做停留便驶离现场,由于夜间光线昏暗且事发突然,他未看清车牌号码。

  民警查看事发路段公共视频及艾某行车记录仪视频后,锁定了嫌疑车辆。排查过程中,一名出租车驾驶人提供了肇事车辆信息,并称他目睹全部过程,但只拍下一张车辆尾部照片,考虑到受害人需要线索,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后他又返回事发地。民警将出租车驾驶人提供的照片与之前排查出的嫌疑车辆作比对,最终在某沙场找到肇事车辆。

  肇事人杨某得知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脸茫然,“我这货车是重型车,确实没感觉到剐蹭了别的车,而且我的车是全险,如果知道发生事故,肯定会停车。”杨某向民警解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杨某因变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且引发交通事故,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出租车驾驶人的协助下,从事发到破案,民警仅用了3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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