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工作首批联系点确定 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入选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6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刘欢)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从各省级检察院推荐的候选单位中严格筛选,确定28个检察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联系点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首批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联系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入选联系点,也是新疆检察系统唯一入选单位。
近年来,天山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定期印发相关文件,通过检委会学习、业务培训、支部会议等方式,引领检察业务发展的正确方向。加强检察建议的审核指导工作,对该院检察建议开展常态化评查,设立检察建议“红黑榜”。
该院在业务上加强内外合力,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海南大学法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法学院等疆内外高校开展检校共建,聘请法学院教授担任咨询专家、听证员,联合开展理论课题攻关,选派干警赴共建高校参加实体培训,向高校“借力”“借智”。
截至目前,该院完成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课题6项,相关成果分别在西部法治论坛、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奖;聘任15名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政治素养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兼任该院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专业性强的检察案件,破除办案中遇到的行业知识壁垒。促进理论研究与检察业务实质性融合,检察人员典型、精品案例的论证分析水平得到显著提升,5件案例入选新疆检察2021年度百佳案例。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