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源头 共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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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

  5月29日,16岁的李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民警依法对其罚款1500元。

  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现象何以频发?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隐患有哪些?我区交管部门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采访。

  无证驾车现象增多

  今年1月,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

  16岁的巴某与朋友聚会时,吹嘘其驾驶技术高超,经不住朋友起哄,酒后偷开父亲的机动车上路,被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虽然巴某当时属酒后冲动开车,但其无证驾驶是常态。”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钟明敏介绍,此前,巴某在父亲的默许下,已多次在自家院内驾驶机动车,并且常在驾驶时拍摄视频向朋友炫耀。

  “未成年人缺少正确、全面的安全认知,无证驾驶情况屡见不鲜。”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谢炎说,当前,家用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接触机动车的机会增多,对机动车的好奇催生其驾车的冲动。同时,家长认为“练车是学技能”,甚至纵容未成年人无证驾驶,也导致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现象不断增多。

  交通隐患不容忽视

  3月,13岁的王琦(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高速通过人行横道,因来不及控制方向将行人撞倒。巴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处理时,发现其电动车未投保,双方就赔偿事宜争执不休。

  “对未成年人来说,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远高于成年人。”巴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文俊介绍,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全,判断和控制能力较弱,缺乏基本的驾驶常识与技能,驾驶电动车遇到突发状况难以作出正确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隐患远不止这些。

  “在马路上追逐打闹、骑行共享单车不守交通规则,都易引发交通事故。”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石伟介绍,未成年人活泼好动、自控力差,他们在路上行走或骑行时,有不顾前后左右、任意穿行的现象;同时,骑行共享单车时常伴有违法载人、闯红灯、驾驶时违规使用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忽略了自身安全,也给他人的出行安全带来隐患。

  全力保障安全出行

  近年来,我区交管部门聚焦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采取多项举措,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出行。

  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备交通安全保安员,组织学生监护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以免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查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飙车、炫技竞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摆放展板、播放视频、发放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等普及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引导未成年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今年以来,新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11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优化交通组织,严查未成年人突出违法,完善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设置,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健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制度保障。

  相关链接

  ●骑车需够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不能无证驾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法定年龄为18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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