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依法带娃”成为全社会必修课 ——多方协同探索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落实观察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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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从“护蕾小信箱”收取学生来信。 阿皮亚提 摄

今年5月15日,吐鲁番市妇联开展“传承好家风·家庭教育伴成长”国际家庭日宣传活动。
自治区妇联供图

今年五月十三日,全国最美家庭代表何长峰和妻子陈丽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联举办的“听最美家庭故事 传优良家风精神”分享会上写下家训。
伊犁州妇联供图

今年4月,沙湾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主任张红娟给家长做心理疏导。 余志国 摄

2022年5月,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回访失职父母承担家庭教育责任情况。
乌市沙区法院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古雪丽 实习记者 林慧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家庭教育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从此,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再次彰显,行动随之而来——家庭教育指导师被人社部确定为新职业;家庭教育成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专业化建设的内容;社区、民政等组织开始把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基层管理体系。
进入“依法带娃”时代,针对“问题家长”,新疆政法部门推出一系列“定制款”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2022年1月14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疆首份《家庭教育令》。2022年1月至今年4月,全疆各级检察机关通过562份《督促监护令》,为失职父母“补课”。
一年多来,那些“问题家长”是否发生了改变?那些因家庭监护缺失误入歧途的孩子怎么样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如何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全链条”保护?
围绕以上问题,记者展开调查采访。
亲子关系改善 少年找回自尊
今年1月,刚满16岁的小买(化名)因盗窃罪被库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一切皆由贪念起。2022年6月,与小买同村的艾力(化名)找他帮忙给朋友微信转账,短短几分钟,小买记住了艾力的微信支付密码。
一周后,趁艾力午休时,小买将其微信钱包里的6000元分两次转入自己的账户,并挥霍一空。
案发后,法院调查得知,小买的父母离异,对其不闻不问,小买渐渐沾染上小偷小摸的恶习,最终酿成大错。
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列举了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等涉及家庭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还明晰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教而不当”行为会受到国家层面的干预。
案件宣判后,库车市法院向小买的母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加强对小买的关心关爱,引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每一个“问题孩子”背后,可能有不止一个“问题家长”。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明珠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发现充当“卡农”的小梅(化名)很单纯,也很自卑。
“从小就没人喜欢我。”说起自己的成长经历,小梅一次次眼眶湿润。
从小梅的讲述中,张明珠大致勾勒出这样一个原生家庭:孩子众多,父母疲于养家;父亲脾气暴躁,与子女缺乏沟通。
经过走访调查,张明珠认为,多给小梅一些关爱,她一定会转变。
2021年11月,新市区检察院向小梅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关注孩子生活、心理变化,建立良好亲子关系,树立健康教育理念。同时,该院对小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启动12个月的考察期。
这期间,张明珠与小梅每月至少联系一次,了解小梅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每两个月给小梅的母亲打电话,掌握亲子关系的变化。
如今,小梅重回校园,学习自己喜欢的会计专业;父亲也正视自己在教育子女方面存在的问题,作出了积极改变。
在每月一次的心得报告中,小梅写道:爸爸懂得照顾我的自尊心了,我愿意跟他和解。
2022年11月,小梅顺利通过考察,新市区检察院对她作出不起诉决定,小梅的父亲哽咽道:“我愿意改,只要孩子能越来越好。”
“问题家长”错爱 司法干预纠偏
《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的背后,是新疆政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有益探索,彰显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效力和社会管理作用。
伴随涉未刑事案件的发生,部分家庭中“错爱”的事例不断出现。
2021年,13岁的萍萍(化名)被母亲李倩(化名)的男友猥亵,在新市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帮助下,萍萍接受了专业机构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
然而,李倩将女儿遭受的伤害视为意外,这样的认知让检察官震惊,于是向李倩发出《督促监护令》。
在一年多的跟踪监督中,检察官与萍萍就读学校的老师、居住地社区干部保持密切联系,关注萍萍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定期对李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目前,虽然李倩的改变还没有达到检察官的期待,但萍萍的状态有所好转。
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法贵必行。新疆各级法院、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
各级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结合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家事案件,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回访帮教;各级检察机关为“问题家长”制定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强化家庭保护。
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探索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融合联动。
今年4月,该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因被害人父母未对被害人的生活和思想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其遭受了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创伤,于是向被害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主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以“令”责令监护人改正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书”柔性提醒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呼唤亲情回归。
陪伴孩子成长是一次“长跑”,众多家长在家庭教育认知和理解上存在差异,即便养娃带娃有了更多“硬约束”,但具化到每个家庭,效果不一。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季红莉开展社会调查时,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父亲直言,“孩子做错了事就得挨揍,接受‘狼爸式’教育。”
“他还没有意识到,这样的爱,很可能会毁掉孩子的一生。”季红莉说。
两年前,王英(化名)12岁的女儿文文(化名)遭受性侵。作为案件承办人,季红莉多次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
“我晚回家10分钟,就得花半个小时解释到底去了哪里,干了些什么。”文文说,妈妈的管教让她感到窒息。
季红莉邀请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师给王英做指导,可她的焦虑、固执一次次让指导方案被迫中断,几次家庭教育指导都宣告失败。
从不管不问到管教过于严苛,这些令人唏嘘的现象背后,隐藏着家庭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
最近,季红莉再一次通过电话耐心劝导王英:“不如先尝试改变自己,再去治愈孩子。”
盲区浮出水面 家长需要“补课”
作为新时代父母,乌鲁木齐市民陈锋(化名)不愿走父辈的老路,坚持“放养式”育儿,5岁的女儿性格外向、活泼好动。
也正因此,陈锋常被幼儿园老师约谈,称其女儿不遵守纪律。最初,陈锋不以为然,直到不久前女儿咬伤同学的手臂,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今年3月,幼儿园举行家庭教育指导讲座,陈锋听课后收获很大,还关注了几个家庭教育专家的抖音号,开始线上自学。
育儿固然有责,更需得法。家庭教育如何开展?对于不少家长而言,这不是一个简单问题。
“为啥我家孩子总跟我唱反调?”“孩子一回家就把自己关在屋里,该怎样跟他交流?”……
近日,在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该院未检工作室主任张红娟为家长释疑解惑,工作站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沙龙、现场意向体验等方式,引导家长优化家庭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越来越多的家长明白了肩上的责任,愿意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张红娟说。
工作11年来,乌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洁审理了2500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其中122起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中,张洁十分注重家庭教育引导及案后回访。
2022年2月,沙区法院向一名涉案未成年当事人的母亲发出《家庭教育令》。3个月后,张洁实地回访时,发现母女关系大有改善,孩子已树立起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虽然我国家庭教育开始强调强制性法律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义务属性的消失。要想监护人真正担起责任,需要更加专业的力量介入。”张洁说。
随着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和解读,不少家长已经认识到“教什么”,但“怎么教”又成了新问题。
在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曾莉娅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就像一本“建议书”,这些“建议”既实用,又有指导性。
“比如,要求家长教育未成年人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这些都在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让孩子受用终生。”曾莉娅说。
今年,自治区妇联在全疆14个地州市接连成立“石榴花”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广泛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长真正理解并自觉承担关爱子女成长的责任。
作为这项工作的参与者之一,曾莉娅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深知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家长从听得懂到能理解,再到愿意接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古丽皮艳·穆热吾敦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宣传解读到落地落实,任重而道远。
2022年,阿克苏地区6个县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妇联、教育局等单位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失职父母开展指导。
“但这只局限于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家庭问题,其实,在众多普通家庭中,也存在教育盲区,需要多部门联动,提升家庭教育整体水平。”古丽皮艳表示,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司法保护是最后一道关口,家庭保护是第一道防线。
多方同频共振 合力赋能成长
“检察官姐姐,我要和父亲断绝关系。”今年4月,“春蕾小信箱”收到的一封学生来信,引起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关注。
经调查,该学生的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在家的父亲平时很少关心她,父女关系紧张。
检察官立即对该学生开展心理疏导,并与其所在学校的负责人、老师一起,引导她的父亲关心孩子成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一段时间以后,父女关系得到有效改善。
在喀什地区各学校,“春蕾小信箱”已成为孩子们倾诉心声的“树洞”。
2022年以来,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与当地教育局协作,在各学校设立2248个“春蕾小信箱”,一方面便于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欺凌、虐待、性侵等方面的线索,另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孩子们的心理动态,督促引导父母重视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重若千钧。如今,越来越多的学校与政法部门搭建平台,旨在让更多家庭教育问题浮出水面,进而得到解决。
为给失职父母“补课”,新疆法院、检察系统协调各方力量打造家庭教育阵地。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当地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3名法官被聘为法治副校长,他们定期进校授课,引导孩子和家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022年以来,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喀什地区妇联,建成2141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普法宣传等工作。
一张多方织就的未成年人“保护网”正在新疆各地全面铺开——
4月3日,自治区妇联、教育厅在新疆师范大学联合成立新疆首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致力于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我校将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和指导团队,破解关键问题,提供专业化服务,形成有地方特色、有群体适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新疆师范大学校长吾满江·艾力表示。
“孩子的问题不是天生的,是后天错误的教育方法造成的。”“新时代的父母对孩子最好的爱不仅是让孩子吃饱穿暖,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我成长,做孩子精神世界的引领者,让孩子遇见更好的自己。”不久前,新疆12355青少年服务台开展4场专题讲座,通过“做卓越父母”“如何提升孩子学习动力”等主题,给家长提出专业建议,近百名家长掌握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5月以来,该服务台启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月”公益公开课进校园活动,工作人员先后走进80余所中小学,汇聚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力量,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知识。
家庭教育讲师赵晓彬表示,国家和社会各界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引导社会主体参与以及发挥司法机关保障作用等具体路径上精准发力,家庭教育法治化体系会越来越成熟。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情形和范围、要求和方式,以及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
在意见指引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关机制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领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否迎刃而解,值得继续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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