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老千”赢了⒋2万元 两男子被判了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1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甄红
一部魔术手机、一个微型隐形耳麦,配套特殊扑克牌,便可以在赌博时“赢”得他人钱财。近日,乌苏市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1月的一天,张某某、李某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得赌博作弊工具。经商议,两人决定使用作弊工具互相配合,参与赌博赚钱,结束时平分非法所得。
某次赌局中,一名赌博参与者指出两人作弊,随后打电话找来帮手“讨说法”。几人争执一番后,张某某与李某某通过微信转账退还了1.5万元,以图“息事宁人”,不想还是被举报。
警方调查期间,张某某与李某某分别退还了全部非法所得4.2万元。取得相关证据后,检察机关向乌苏市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先购买透视扑克牌和特制隐形眼镜,用在赌博过程中看到其他人手中的和桌面上的扑克牌点数,并根据牌的点数大小决定是否加注,结合被害人供述和证人证言中提到的情况分析,被告人采用欺诈的手段掌控了赌局,被害人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赌博规则将钱财交与被告人。
该院认定二被告人的行为属于赌博型诈骗犯罪,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二被告人共同实施犯罪,均为主犯。考虑到案发后两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将诈骗非法所得全部退缴,乌苏市司法局评估意见为二人均适用社区矫正。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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