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避免学生走弯路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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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奎屯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古扎拉依·塔依尔)近日,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走进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校,将指导性案例“搬”进课堂。

  “刘某等人纠集多名在校未成年人殴打10余名在校学生,并收取费用约2000元,致使多名被害学生产生厌学情绪。案发后,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对刘某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刘某等人五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检察官以案释法,通过讲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让学生们明白欺凌他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警示学生们远离校园欺凌,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案例式教学普法贴近实际,便于学生们接受。”奎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马鸿飞说,今年以来,该院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普法需求,以检察机关办理的指导性案例为故事原型,讲授学生身边常发、多发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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