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法院组建104个专审团队审理涉少案件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30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古雪丽)5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目前,我区法院共组建104个专门审判团队、配备213名员额法官专责审理涉少案件。
近年来,我区法院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法治环境。发布会上,自治区高院公布6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详情见2版)。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志豪介绍,我区法院立足“护、防、帮、爱”四位一体工作模式,高位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多角度优化人员搭配,融入“柔性”因素,增加女法官员额配比,选配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法官加入审判团队。
在涉少刑事案件审理中,各级法院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具有利用特殊身份性侵未成年人从重、加重情节的依法予以严惩。同时,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准确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则,依法惩治教职员工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被告人分案审理、前科封存、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等少年司法制度,持续推进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探望、侵权等民事案件中,各级法院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2021年以来,我区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791件,抚养费纠纷案件304件,探望权纠纷案件278件,监护权纠纷案件86件。
我区法院还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家事调解员”制度,组建“法官妈妈团”,以“柔性司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用足用好“家庭教育令”等各项制度,依法约束和惩戒未成年人监护人“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行为,对长期不尽抚养义务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依法剥夺其监护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庭前社会调查制度,注重发挥庭审教育作用,积极推广圆桌审判模式,目前全区共打造497个“圆桌法庭”。
周志豪表示,我区法院将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激发审判延伸工作内生动力,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推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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