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文旅部门 通报多起恶意“甩团”案件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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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实习记者 林慧)5月22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综合执法监督局”)通报近期多起旅行社恶意“甩团”案件查办情况,目前已对涉案的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4月中旬以来,我区发生多起旅行社恶意“甩团”案件,造成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等地部分游客滞留。为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业乱象,近日,综合执法监督局牵头开展旅游市场集中办案工作。

  经调查,滞留游客来自疆外不同旅行社赴新疆旅游团队,这些团队均与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合作关系。上述两家公司因游客购物未达预期,授意导游“甩团”。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旅行社及交通运输行业阴阳合同现象普遍,存在公司注册门槛过低等管理漏洞,造成案件调查取证困难。

  本次涉案旅游车辆包括6辆旅游大巴,分属5家租车公司,均为涉案人员利用虚假包车合同办理包车单。涉案人员委托代办公司注册3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全程未露面,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相关责任人,所留电话也无法打通。

  综合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行社恶意低价现象屡见不鲜,一些旅游线路产品为了赚取利润要求游客购物,根本无法保证游客的旅游质量,严重影响了新疆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游客人数众多,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已涉嫌非法经营罪。集中办案组已将熊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案件线索移交至海南省相关部门,拟将新疆骏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线索移交我区公安机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名词解释

  甩团,是指旅行社与游客产生纠纷后,在能够履行旅游合同的情况下,拒绝继续履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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