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水利厅建立协作机制 合力提升水资源依法保护水平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水利厅共同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后简称《实施细则》),围绕深刻认识加强协作的重要意义、立足双方职能明确协作领域和建立健全双方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形成合力。
《实施细则》明确,双方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的职能优势,细化双方职责和义务,通过建立日常联络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专项活动等方式,实现公益诉讼线索的双向移送和共同研判。建立信息共享、办案通报和业务交流机制,检察机关可聘请水利专家或水利部门业务骨干成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涉水案件;水利部门也可聘请检察官作为普法讲师,参与法律咨询、水利普法等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实际,重点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和其他事项等方面的水事违法行为开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
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提升水资源配置和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实际成效,为美丽新疆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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