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老师收费 被识破后开溜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3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郁元平
“许警官,我女儿的班级微信群里疑似有人冒充老师收辅导费,你快来看看吧!”5月18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仓房沟派出所天山建材社区警务室民警许博洋接到辖区居民周女士的求助电话。
周女士的女儿琴琴(化名)上小学五年级,每天放学回家后她都会拿着妈妈的手机查阅学习资料。事发当天,琴琴问妈妈手机支付密码,说是老师要求统一购买辅导资料,需要交资料费400元。
周女士听后觉得奇怪:平时学校收费时,都会由“家委会”成员给学生家长打电话或微信点对点通知,这次为什么直接在微信群里收费了?周女士拿过手机,查看群消息后问女儿:“这个发收资料费信息的老师你认识吗?”琴琴摇头。
反常的收费行为和女儿的表现让周女士警惕起来,忙向民警求助。
不一会儿,许博洋便赶到周女士家,向母女俩了解情况。经询问,学校最近并没有提过收费的事,群里的老师自称是“教务处赵老师”,但琴琴不曾见过这个老师。
据此,许博洋基本断定,这个所谓的赵老师是骗子假冒的,于是他让周女士在群里发消息,询问这次收费为何由教务处通知,而非班主任或家委会。“赵老师”见有人质疑,不再发声,不一会儿便退了群。
“别人问一句他就跑了,这个‘赵老师’肯定是骗子。”许博洋道破“赵老师”的真实身份,并对周女士的防范意识给予了肯定。
民警提示
家长群是家校沟通的重要渠道,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就有可能成为诈骗渠道。家长不要随意将陌生人拉入群中,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家长群管理员应开启入群验证等方式,防止别有用心之人混入群中。此外,群内如有收费通知,应及时和老师确认,以防不法分子借机敛财。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