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现场“敲警钟”

分类:3版 今日要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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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司宇)5月17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100余人现场旁听。

  2021年4月至9月,被告人夏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供职公司50万元用于网络赌博。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提供了夏某涉嫌职务犯罪的证据,还原了他以权谋私的过程。

  乌市头屯河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挪用公司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夏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退赔剩余涉案赃款24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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