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涉毒犯罪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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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伽师讯(通讯员 阿布拉江·土尔迪)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新型毒品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决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00元,没收非法所得1200元。

  2021年1月至7月,艾某利用网络多次购买新型液态毒品,自己吸食的同时还向斯某、迪某等4人贩卖,非法牟利1200元。被抓时,办案民警在其办公室内查获56.7克新型液态毒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艾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是毒品仍向他人出售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伽师县法院在加大对毒品犯罪惩处力度的同时,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加大审判指导力度、编发典型案例、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提升审判质量,确保依法、准确惩治毒品犯罪。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及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毒品犯罪案件审判质效,形成了禁毒斗争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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